12月14日,国资公司依法参加了东营银行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会议依照法定程序表决通过了关于资本公积转增资本的决议、配股新增注册资本的决议以及变更会计审计机构的决议,会议还表决通过了其他事项。国资公司始终把参加参股企业股东大会作为依法行使股东权利的重要内容,参会前积极准备、依法参会,通过会议掌握企业真实信息、充分行使股东权利,为提高投资监管效果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