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户站2012年特殊渔船审核发证作顺利完成

根据“2012年山东省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要求,新户站与河口区海洋与与渔业局、各乡、镇渔业办,密切配合,成立特殊渔船整治领导小组。到辖区内1处渔港,8个渔业码头,16沿海渔村,渔民家中广泛宣传全省‘特殊渔船管理工作会议’精神,让渔民群众充分了解和熟悉相关政策。使渔民群众积极参与到行动 。
一是领导小组按照方案要求,积极开展调查摸底工作,通过短信平台,张贴通知,发放宣传单等各多种形式向渔民宣全面模清辖区“三无”渔船情况。截止2012年3月15日,辖区内有308艘特殊渔业船舶所有人申报道“渔船整治领导小组”。新户站与河口区海洋与渔业局船检站工作人员,对申报的308艘特殊渔船进行逐船“对人、等船、验证”联合审验,确定渔船基本情况,对不符合要求的渔船要立即整改。同时对检验合格的特殊渔船进行公示,公示合格的渔船,由渔船所有人书面承诺自愿接受管理。交纳渔业资源费,且不享受渔业柴油补贴,转产,转业等惠政策。
二是对审验清查完毕的渔船,根据不同情况分别填写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通一印制(山东省渔船检验登记表)(近海捕捞渔船登记表)和(捕捞辅助渔船登记表)。并将数据录入电子表格,对审验合格渔船,发放由省渔业行政主管部门统一印制的合格标识,对审验达到试航条件的(三无)渔船,发放相关证件。
三是加班加点,加快特殊渔业船舶证件发放工作,进入12月份以来,对审验合格渔船审核发证。新户站与河口区海洋与渔业局船检组成渔船证书审验发放领导小组。相互配合,密切协作,实施统一联合审验,加班加点,放弃休息日,308艘特殊船舶证件全部发放到渔民手中,征缴资源费26万余元。圆满完成新户站辖区特殊渔船证书的审验核发和资源费的征缴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