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以项目审批和实施流程为主线,公开项目管理信息。按照《水利工程建设领域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公开共享规范(试行)》的要求,市水利局修订了政务公开的原则、权限、目录,进一步完善了局政务公开制度,并在市水利网站设立公开专栏,公开行政审批流程、服务事项、工作动态、工程进展等情况。
二是完善水工程市场信用管理办法,建立健全信用档案。按照《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不良行为记录公告暂行办法》,制定了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评价标准,并将不良行为信息及行政处理决定相关信息在全市水利系统和水利工程建设市场公布。
三是推动水工程信用信息共享工作,形成信用管理合力。同执纪执法部门、审计部门、监理单位的沟通协调,积极建立信息通报、诚信记录共享机制,并基于公开的项目信息和信用信息,在公开专栏实现提供面向社会的检索、查询等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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