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全面做好冬季和2013年春节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

冬季是各类事故的多发季节,特别是临近春节黄金周的到来,游客增多,人员流动较大,旅游安全隐患也随之增加。为切实加强冬季和2013年春节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高旅游安全生产管理水平,严防各类旅游安全事故的发生,市旅游局严格按照市安委会和省旅游局的工作安排,结合实际,制定印发了《关于做好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市各旅游企业务必要提高对冬季和“两节”期间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没有安全就没有旅游”的思想,扎扎实实地做好安全工作,确保全市旅游安全稳定。

“两节”期间正值年货消费高峰期,食品安全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健康生命安全,是老百姓最切身、最根本的利益,做好“两节”期间食品安全工作至关重要。元旦、春节期间,我市将加强旅游食品安全工作作为头等大事抓紧抓好,在全面、深入分析所辖地区食品安全现状的基础上,及早对节日期间食品安全工作做出统一部署。针对节日消费特点及节日期间重大活动安排情况,研究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应急预案及保障措施。同时,将进一步加强与卫生、食品安全等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真正实现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全方位监管,确保游客餐饮安全。

针对我市旅行社,要做到七个“确保”:一是要确保责任制的落实,即时查看企业法人代表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是否真正落实;二是要确保旅游安全制度的健全,即时查看责任是否落实到每个岗位、每个环节、每个员工;三是要确保旅行社责任险的投保率达到100%;四是要确保对导游、领队、司乘等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五是要确保旅行社租(使)用的车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确保车辆手续齐全、符合规范;六是要确保各旅行社针对季节和行业特点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措施,全面做到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自查自纠,对存在的隐患及时整改;七是要确保旅行社与餐饮单位签订了接待用餐安全协议,确保游客用餐安全卫生。

针对我市旅游星级饭店,要做到“六个落实”:一是落实责任制是否明确到人,确定企业法人代表作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领导责任是否真正落实;二是落实安全机构和制度是否完善;三是落实消防安全设施设备是否完备,确定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四是落实食品卫生安全是否达标;五是落实安全教育是否有计划、有实效;六是落实火灾自动报警、灭火装置是否有效可靠,消防栓及水带是否齐全有效。

针对我市旅游景区景点,要做到“五个加强”:一是加强责任明确到人,确保企业法人代表作为安全生产责任人的领导责任真正的落实;二是加强安全机构和制度建设;三是加强与经营项目相适应的应急方案的落实到位;四是加强危险路段和区域的排查,并确定是否健全警示标志;五是加强对餐饮摊点的食品安全管理,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等。

我市全面做好集中整治工作,主要采取自查自纠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方法,分三阶段进行。一是宣传发动阶段。结合各单位实际,充分利用各种形式,加强学习和教育,提高员工的旅游安全意义。二是自查自纠阶段。对照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旅游安全的有关要求,认真进行自查自纠,并组织员工查隐患、找不足、提建议,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消除不安全因素,进一步完善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写出自查报告。三是督导检查阶段。在企业自查自纠的基础上,市旅游局组成检查组,按照“全、细、实、严”的要求认真进行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不安全因素,下达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在旅游行业进行通报。

为做好我市旅游行业冬季和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旅游安全生产工作,我市明确落实安全生产工作,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旅游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导检查,同时认真安排好冬季和“两节”期间的值班工作,严格执行24小时值班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明确专人值班,落实值班责任。各县区旅游局、旅游企业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坚守岗位,保持联络畅通。强化应急保障和准备,完善应急预案,搞好日常演练,储备必要的装备和物资,组织好救援力量,健全应急处置机制,强化组织指挥。一旦发生事故,要立即上报政府主管部门,采取果断措施施救,真正做到有序、有力、有效救援。严格落实安全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把安全责任制的各项要求落到实处,尽快建立起科学、规范有效的旅游安全工作监督管理运行机制,对履行安全职责不到位,安全意识淡薄,自查不认真,整改不及时,造成旅游安全事故的,将按照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的规定,严肃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除此之外,要深入开展宣传活动,加大安全知识及法律法规的宣传,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多媒体显示屏等媒体,有针对性的开展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普法教育和科普宣传,加强社会监督,努力营造人人关心、重视安全的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