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山东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做好全省退役士兵安置和权益保障工作的意见》(鲁办发电【2017】44号),自5月15日起,对1978年以来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进行相关情况登记工作。
一、登记人员范围
1、1978年---1998年冬季退役转业志愿兵;
2、1999年---2014年冬季退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转业士官;
3、1999年---2014年冬季退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初级士官;
4、1978年---2014年冬季退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义务兵。
二、登记时间、地点
5月15日----5月25日,退役士兵携带《退役证》和《居民身份证》到所在居委会或开发区管委会A座515办公室进行登记。
三、联系电话
社会事务管理局民政科:80182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