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各位记者朋友:
首先,代表市公安局向各位记者朋友长期以来的关心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今天主要发布两项内容,一是通报全市公安机关开展“两打一整治”专项行动有关情况;二是通报《东营市公安局群众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有关内容。
一、全市“两打一整治”专项行动开局良好、进展顺利
为进一步深化平安东营建设,着力解决影响社会治安大局稳定的突出问题,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为“一带一路”国际合作高峰论坛和十九大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治安环境,市委、市政府自4月起,在全市部署开展了以严厉打击黑恶霸痞势力、严厉打击“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集中整治社会治安乱点为主要内容的“两打一整治”专项行动。自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各级各部门充分发挥各自优势,精心组织、精心推动,团结协作、齐心协力,取得了初步的成效。据近期委托市社情民意调查中心抽样调查显示,全市的群众安全感指数为92.1%,与去年同比提升13个百分点。
一是着力以高起点政治站位抓组织推动。市委、市政府对此次专项行动高度重视,先后多次召开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会议,就行动开展进行专题研究,申长友书记,赵豪志市长对行动提出很高很严的要求。市里成立了以市委副书记宇向东任组长,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田和友任常务副组长,市政府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峰任副组长的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坚持每月召开一次专题调度会议,听取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具体推动措施。行动中,市和油田同步部署开展专项行动,做到了油地综治、公安“一盘棋”抓专项行动推动落实。
二是着力以广领域全民行动抓宣传发动。坚持专项行动宣传先行,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新闻媒体,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深入进行宣传发动。自行动开展以来,共悬挂横幅4994条,LED显示屏932屏,出动宣传车935辆,发放明白纸31.8万份,推送短信28万条,发布网络信息18000条,市级以上新闻媒体播放信息15期。市公安局、市检察院、市法院、滨海公安局联合制定印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霸痞势力、“盗抢骗”犯罪和涉黄赌毒枪违法犯罪行为的通告》,并印制2万余份张贴到全市人员密集场所、居民小区、在建工地等重要场所、区域。
三是着力以高标准硬性措施抓打击整治。市和滨海公安机关综合运用“警务千度”“大数据云警务”以及各类公安网络信息平台系统建设成果,坚持以情报引领实战,全面强化“情报、网安、技侦、刑侦”“四位一体”合成研判、合成串并、合成作战,大打信息战、合成战。据统计,自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市共破获各类案件1352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753人,今年以来破案数、抓获嫌疑人数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17.3%和15.9%。其中,全市公安机关共破获各类案件1113起,抓获各类违法犯罪人员545人;打掉犯罪团伙29个,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74人,抓获逃犯103人;今年以来破案数、抓获嫌疑人数与去年同比分别上升17.8%和16.2%。行动中,相继破获了东营区“东城百货大楼伤害致死案”、垦利“系列信用卡诈骗案”、河口“付某某系列盗窃电动车、电瓶案”、广饶“温某某系列盗窃电动车案”、利津“黄河大坝系列寻衅滋事案”等一批大要案件;成功处置了东营区“燕山路烧烤店暴力抗法”事件、河口“4、8”阻挠施工事件等一批突发事件,得到了社会各界一致好评。
二、群众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出台,全面发动群众参与社会治安围剿违法犯罪
为填补我市有奖举报违法犯罪的空白,充分调动和鼓励广大群众积极举报违法犯罪线索的主动性和积极性,提高有奖举报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正规化水平,深入推进正在开展的“两打一整治”专项行动,近期,市公安局在全面考虑我市实际,充分借鉴先进地市成功经验的基础上,制定印发了《东营市公安局群众举报违法犯罪奖励办法》,对奖励原则、举报渠道、举报范围、奖励标准、奖励程序、监督管理等内容进行了详细的规定和解释,做到了“条目清晰、内容详细、涵盖全面”。
有奖举报的原则是:“一案一奖,以案施奖,物质奖励”和“为举报人保密与适当形式公开”的原则。
举报渠道是:举报可采用网上电子邮箱、民生警务平台、“东营公安”微信公众帐号及电话、来信、来访等渠道,通过文字、图片、视频等形式,选择实名或匿名等方式进行。
举报范围是:(一)涉“黄、赌、毒、枪”及危爆物品等违法犯罪线索;(二)涉“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案件、涉案逃犯线索;(三)涉“法轮功”、“有害气功”、其他邪教组织案件线索,以及涉经济类犯罪案件线索;(四)涉黑涉恶涉霸痞等违法犯罪案件线索;(五)涉食品、药品、环境犯罪案件线索;(六)公安机关根据案件侦办需要公开发布征集的违法犯罪线索、缉捕逃犯线索,其他涉嫌违法犯罪的线索等。收到群众举报后,市公安局将第一时间督促相关警种部门开展核查,核查结束后第一时间兑现奖励。
奖励标准是:对涉黄,涉赌,涉毒,涉枪及危爆物品,“盗抢骗”等多发性侵财案件,涉“法轮功”、“有害气功”、其他邪教组织案件,涉黑涉恶犯罪,涉食品、药品、环境案件等九类案件的举报,按照治安、刑事案件不同类别,按照举报线索对各类案件侦办的实际贡献,分别给予100元至100000元人民币不等的奖励。
奖励程序是:举报人提供线索后,可凭借案件举报编号进行进度查询,奖励一般在案件办结后10日内进行。奖金的领取分为直接领取和秘密领取两种。(一)直接领取。公安机关通知举报人直接到指定地点领取奖金。(二)秘密领取。举报人提供个人账号、信用卡号,公安机关确认后,直接把奖金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汇入举报人指定的账号或信用卡号。举报人应当在接到奖励通知之日起1个月内领取奖金。逾期不领取的,视为自动放弃。
应予以重点说明的是:一是不属于奖励范围的情况有四种。(一)公、检、法机关正在侦办的已掌握的或违法犯罪嫌疑已供述、逃犯投案自首的案件线索;(二)负有特定义务的人员在职责范围内发现提供的;(三)案件控告人、受害人、被侵害人及亲属提供的线索;(四)未按本奖励办法规定的渠道向东营市公安局有奖举报中心举报的线索。二是多人共同举报同一线索,根据作用大小分配奖金;两人及两人以上分别举报同一违法犯罪行为的,按时间为序,奖励最早举报人;对举报时间在后的举报,如果提供的线索或证据更为重要的,应视情奖励;同一案件中,既抓获作案成员又缴获物品的,视情合并奖励。
奖励办法全文附后,希望大家通过各种传播渠道最大限度向社会公布,推动这项工作顺利开展。同时希望各位媒体朋友一如既往的对我们的工作给予关心和帮助,客观全面对行动和公安工作进行报道和宣传,坚持正确舆论导向,营造浓厚舆论氛围,传递正能量,营造新风尚。
全市“两打一整治”专项行动破获典型案例
--东营分局迅速侦破“东城百货大楼伤害致死案”。4月13日19时许东营分局接报案称:东城百货大楼有人被捅伤。东营分局闻警而动,迅速派遣警力赶赴现场,并第一时间组织开展现场勘查、案件侦办等工作。经大量工作,4月15日,犯罪嫌疑人缪某某(男,35岁,垦利区人)迫于公安机关强大压力,到东营分局投案自首,“东城百货大楼伤害致死案”成功告破。经查,4月13日19时许,李某某携妻子张某到百货大楼要求退回购买的美的空调。期间,与百货大楼美的电器销售人员马某某发生争执。后马某某的丈夫缪某某到场并与李某某夫妻发生厮打,厮打中缪某某用刀将李某某腹部、胸部捅伤,后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现缪某某已被刑拘,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河口分局破获系列盗窃电动车、电瓶案。2月13日7时许,河口分局接杨女士报警称,其停放在河口区电业局北侧的一辆电动三轮车被盗,价值13000元。接警后河口分局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跟进调查。办案民警在经过大量走访调查并利用多种侦查方式,确定嫌疑人藏匿于六合街道三义和村北侧区域。4月8日,办案民警经周密准备,将涉案犯罪嫌疑人王某某(男,52岁,阳信县人)、李某某(男,53岁,利津县人)一举抓获。后经对犯罪嫌疑人进行突击审讯及类案串并,破获一起串案。经查,自2016年以来,该两人先后窜至河口城区、利津刁口及油田辖区居民小区、沿街店铺门口等处多次实施盗窃电动三轮车、电瓶作案10余起,先后盗得电动车多辆、电瓶数十块,涉案价值7万余元。
--河口分局破获樊某某系列盗窃车内财物案。1月5日9时许,河口分局接陈某某报警称,其发现停放在河口富海花园小区的黑色福特越野车车玻璃被砸,车内被盗现金6000余元。接报后,河口分局根据辖区近期砸车玻璃盗窃案发案较多的实际,组织警力,全力侦办。办案民警经过现场勘查、信息搜集、关系人调查、轨迹研判等大量艰苦工作,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樊某某(男,30岁,河口区人)。5月13日,办案民警经周密部署在河口城区某居民小区内将樊某某成功抓获。经审讯,樊某某很快交代了自2013年3月份以来,其先后窜至河口河康、河瑞、河龙、河欣、富海花园等多个居民小区,采取砸车玻璃方式盗窃车内财物的犯罪事实,涉案已达100余起,涉案价值10万余元。案件在进一步侦办中。
--广饶县局一举打掉“温某某盗窃犯罪团伙”。近期,广饶县城区及周边乡镇发生多起盗窃汽车、电动车案件,造成了一定的社会影响。案件发生后,广饶县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盯靠侦办。4月3日,办案民警充分利用多种侦查方式,迅速锁定并抓获涉案嫌疑人温某某(男,28岁,广饶县人)、魏某某(男,43岁,广饶县人)、王某某(女,25岁,垦利区人)等3人,均刑拘。经查,自2016年12月以来,该团伙先后窜至广饶县城区、开发区、大王镇等处疯狂作案30余起,窃得面包车、电动汽车13辆,电动自行车23辆,涉案价值30余万元。
--广饶县局成功破获“3.06”系列冒充武警队长电信诈骗案。4月6日,经过近一个月的艰苦工作,办案民警辗转山东、河南、河北等五个省市,成功破获“3.06”系列冒充武警队长电信诈骗案,抓获涉嫌电信诈骗的犯罪嫌疑人任某某(男,25岁,广饶县人),当场缴获现金24万元,各类银行卡23张,成功冻结涉案资金20余万元,已刑拘。经查,自2015年3月份以来,该任伙同高某等人在网上购买电话卡,冒充军人,通过拨打电话以购置军需品的名义实施诈骗,先后作案15起,涉案价值200余万元。
--广饶县局成功打掉“王某系列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团伙”。今年以来,广饶县发生多起砸车玻璃盗窃车内财物案件,群众反映强烈。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广饶县局在经初步侦查认定该案为系列案件后,决定组成专案组全力予以攻坚。经过艰苦工作,办案民警远赴黑龙江省鹤岗市,经过20小时蹲守,成功抓获袁某某(男,41岁,黑龙江省绥滨县人)等3名涉嫌盗窃车内财物的团伙成员,当场缴获枪支2支,均刑拘。经查,去年以来,该团伙先后窜至广饶、聊城、菏泽、济宁等地流窜盗窃作案多起,涉案价值30余万元。
--垦利分局破获系列信用卡诈骗案。3月8日-23日,垦利分局先后接到3名群众报警,称自己的信用卡被盗刷。接报后,垦利分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进行侦办。办案民警通过初步侦查发现3起案件作案手法相似,决定串案深挖。办案组民警先后奔赴北京、天津、河南、浙江、广东等地,经过10余天的艰苦侦查取证工作,迅速锁定并成功抓获犯罪嫌疑人钟某某(男,26岁,广东省惠东县人)等5人,均刑拘。经查,自2016年10月份以来,钟某某等人通过窃取银行卡密码、复制伪卡利用POS机盗刷的方式作案100余起,盗刷人民币150余万元。
--利津县局打掉一霸痞团伙。今年4月份以来,利津县局多次接到群众报警称:在利津陈庄镇胜利大桥北侧靠近浮桥的黄河大坝上有一伙人拦截过路的外地牌照大货车并索要财物。接报后利津县局迅速成立专班侦办调查,很快查清犯罪事实并锁定嫌疑人。5月4日,办案民警经过长时间蹲守,将该团伙两名主要犯罪嫌疑人薄某(男,24岁,利津县人)、付某(男,24岁,利津县人)抓获,均刑拘。经审讯,犯罪嫌疑人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滨海公安局破获特大跨省系列信用卡诈骗案。3月13日上午,滨海公安局接曹某报案称,其银行卡在河南省新乡市被人用pos机消费3万余元。当日下午又接到董某报案,称其银行卡分别在广东省惠州市及河南省新乡市被人用pos机连续消费,共计2万余元。案件发生后,滨海局高度重视,抽调精干力量成立专案组,远赴广东、重庆、河南等地开展侦查取证工作并迅速锁定犯罪嫌疑人。经连续1个月的艰苦奋战,近日,先后抓获犯罪嫌疑人黄某(男,32岁,重庆市人)等4人,查扣涉案车辆2台、POS机46台,伪基站1套、伪造银行卡80余张,冻结涉案赃款100余万元。经查,自2016年7月以来,该团伙通过非法窃取他人银行卡信息,制造伪卡取现获利的方式,疯狂进行诈骗作案,涉案值达200余万元。该案正在进一步侦查中。
--滨海公安局速破“5·05”故意杀人案。5月5日22时50分许,滨海公安局接瞿某某报警称,其妻孙某驾驶出租车于5日晚19时许失联,晚22时许在东营市东城某小区内发现孙某驾驶的出租车,孙某失踪。接报后,滨海公安局高度重视,迅速启动重大案件侦办机制,成立指挥部,组织刑侦等警种和滨东分局警力同步上案。5月6日12时许,在东营市东八路附近找到孙某被杀抛尸地点,并锁定丁某某(男,46岁,无业)有重大作案嫌疑。经指挥部研究决定,办案民警于当日下午13时许将该丁抓获。经查,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因高利贷手头拮据,遂决定实施抢劫。案发当日该丁搭乘孙某的出租车,在威胁孙某索要财物未果后,将其杀害并抛尸。犯罪嫌疑人丁某某对杀害孙某并抛尸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滨海公安局成功摧毁一特大吸贩毒团伙。5月10日,根据长期侦查,滨海公安局组织警力在山东东营、广东珠海两地同时展开收网行动,一举摧毁了以河南籍人员马某某(男,30岁,河南驻马店市人)为首的特大吸贩毒团伙,抓获团伙成员赵某(男,35岁,河南省人)等21名违法犯罪嫌疑人,当场缴获冰毒3公斤,自制单管猎枪1支,子弹5发,查缴涉案车辆2台,收缴涉案手机、银行卡、电子称及吸毒器具一宗。经查,自2016年10月以来,该团伙从广东珠海购买冰毒3次累计7公斤,大肆贩卖获取暴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