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民宗局(办)、各宗教团体:
现将《东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教风年”主题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本地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东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东营市民族宗教事务局
“教风年”主题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
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山东省宗教事务局关于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的通知》(鲁宗发〔2013〕5号)要求,以“教风”为主题开展好2013年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突出做好五年创建活动全面总结和集中扫尾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充分认识开展“教风年”创建活动的重要意义
教风端正是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的八条标准之一,是对宗教活动场所和宗教教职人员的基本要求。一直以来,我市宗教界教风建设情况总体是好的,在促进宗教健康有序发展、团结广大信教群众、协助党和政府贯彻落实宗教政策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但是,一些宗教活动场所对教风建设不够重视,商业化倾向明显,搞传销、卖高价;对宗教教职人员的教风管而不严,学持教义教规的氛围不够浓厚,民主管理和民主办教的要求没有真正落到实处;一些宗教教职人员还存在着信仰淡薄、戒律松弛、不重修行、贪图享乐、借教敛财、争名逐利、自我吹嘘、弄虚作假、拉帮结派,脱离了信教群众,在信教群众中威信不高,甚至引发信教群众屡次上访信访的现象。这些问题严重损害了宗教界的形象与声誉。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必须采取切实措施加以防范和纠正。开展“教风建设年”创建活动,推动宗教界加强教风建设,有利于宗教活动场所的规范管理,有利于宗教教职人员的教育培养,也有利于宗教界树立良好的社会形象。要充分认识开展教风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以创建活动为契机,加强引导和规范,从根本上树立既符合传统又符合时代要求的、如法如规的教风教貌。
二、目标任务
以端正“教风”为主题,进一步深化指导全市宗教界严格落实和谐创建八项标准,使场所建设逐步从硬件为主向软硬件齐抓并进,从落实格式化标准向精神面貌等软实力提升转变,不断丰富充实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内容,并为把创建成果转入常态化管理奠定坚实基础。
一是要紧紧围绕主题,按照“政治上靠得住、学识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刻起作用”的标准,对影响“教风”建设关键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进行突出整治和教育培训,让他们身先示范,发挥模范带头作用。二是要着力克服思想懈怠和畏难情绪,进一步挖掘整合创建活动力量、推广行之有效的工作经验,集中攻关,做好未达标场所扫尾工作;三是要认真思考、全面总结五年创建活动的丰硕成果,推动形成“特色”管理模式;四是要潜心研究,大胆创新,对挂牌场所实施动态化管理,落实年度考核和摘牌制度,探索形成规范化管理长效机制,不断促进我市宗教健康发展、和谐稳定,不断提高宗教工作管理水平,为我市黄蓝国家战略推动实施和“两个率先”目标实现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三、工作安排
(一)强化领导,落实责任
调整充实2013“教风”年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民宗局局长担任组长,分管副局长担任副组长,各县区民宗局长、市宗教团体负责人为组成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民宗局宗教科,具体负责各项活动的组织实施。(领导小组名单附后)
领导小组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和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区民宗局以行政区划为单位,对辖区内的所有宗教活动场所进行管理。各宗教团体以宗教类别为单位,充分发挥桥梁纽带和协同自律作用,实现政府依法管理与宗教界自我管理有效衔接和良性互动。两条线取长补短、双重覆盖,要各自发挥优势,支持配合,形成“横到边、纵到底”的网络体系。创建活动纳入年终对县区和宗教团体的考核。
(二)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4月份):宣传动员。各县区民宗局、各宗教团体要采取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创建活动,营造浓厚氛围,要让每一名信教群众知晓活动主题和活动内容,自觉参与到创建活动中来。要深入信教群众、深入宗教活动场所进行宣讲,与信教群众进行座谈,征求他们对创建活动的意见和建议;围绕“教风”主题开展形式灵活、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娱活动、知识竞赛、专题培训,调动群众和各方面的积极性,掀起创建工作的热潮;要以宗教活动场所为阵地,通过悬挂横幅、学习园地、宣传栏等开放窗口进行有计划、有步骤的宣传教育。市民宗局拟于4月上中旬召开由全市宗教团体、宗教场所负责人、宗教教职人员参加的创建活动动员现场会。
第二阶段(5月份):查找不足。各县区民宗局、各宗教团体要开展对本辖区、本宗教内活动场所的摸底梳理,建立清晰台帐,汇总每个场所的情况,进行动态跟踪。对已达标的场所落实“回头看”,对照标准查找问题和不足,边查边改。重点针对教风建设,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对照教规教义查找不足,开展活动进行整顿,建立教风年创建档案。对未达标场所要对照先进场所和创建标准分类指导,帮助他们分析存在的问题,寻找整改途径。对年内通过整改能达标的场所,要靠上做工作,细化工作步骤,力争完善达标。对没有条件达标的场所,不能放弃,也不能强求,要在现有的条件的基础上突出重点项目,帮助他们完善制度、规范管理。
第三阶段(6月-8月):整改提高。各县区民宗局、各宗教团体围绕查找出来的问题和不足,教育引导和帮助支持各场所分析原因,落实整改措施。要高标准,严要求,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和频率,对措施落实情况定期调度,并在整改台帐中注明进度、成果;要围绕主题,切实解决好宗教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最关心、反映最强烈的教风方面的问题,从维护区域稳定大局、维护信教群众根本利益出发,坚决撤查整顿。对有群众反应的教职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对屡教不改的依法撤销其备案,绝不姑息;要切实帮助宗教活动场所协调解决建设、活动中的相关问题、帮助宗教教职人员解决生活上的实际困难;要公开透明,及时向信教群众公示创建中的相关活动,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于组织成员单位开展互相学习、经验交流、现场观摩等活动。
第四阶段(9月):总结评估。各县区民宗局、各宗教团体对活动开展情况及五年创建工作进行总结,对活动成效进行评估,并以此为契机建立和完善宗教场所规范化建设的长效机制。要突出“教风年”主题,加强教风建设和培养,树立典型,形成特色,及时上报工作动态和经验感悟;要注意积累,建立完善的档案资料;要形成规章制度和监督管理机制,把创建标准融入日常管理之中。9月底前,请各县区、各宗教团体将活动开展情况形成书面材料报市民宗局。省宗教局将于第三季度开展全省抽查工作,市创建活动领导小组将组织成员单位进行交叉互评,并将结果予以通报。
四、工作要求
创建工作是一项持之以恒的工作,它不是一朝一夕的,也不是一劳永逸的,要把它作为一种优良习惯,用心地去培养。今年宗教方面集中活动较多,要统筹兼顾,把创建工作与做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结合起来,把各项活动有机地揉入和谐创建的范畴,不能孤立地搞创建,更不能片面地强调一个活动。
一是与开展“宗教政策法规学习月”活动相结合,切实把宗教活动场所营造成宣传宗教信仰自由政策、贯彻落实宗教法律法规的重要阵地。二是与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结合起来,不断深化“两个专项”工作,认真组织开展佛道教专项治理工作和基督教私设聚会点治理等工作,重视加强包括宗教团体、宗教活动场所在内的宗教界自身建设。三是与抵御境内外利用宗教进行渗透相结合,始终坚持独立自主自办原则,切实把宗教活动场所构筑成教职人员和信教群众共同抵御渗透的坚强堡垒。四是与开展“宗教慈善周”活动相结合,引导宗教界强化社会责任,始终致力于服务社会、服务人类文明发展全局,不断为家乡建设、构建和谐东营贡献力量。
附件:1.“教风年”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活动领导小组
2.“教风年”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进度台帐
附件1:
“教风年”创建和谐宗教活动场所
活动领导小组
组 长:魏秀明 市民宗局局长
副组长:马兰学 市民宗局副局长
成 员:徐宝生 市民宗局办公室主任
李 燕 市民宗局宗教科科长
毛雪梅 东营区民宗局局长
薄其华 河口区民宗局局长
崔秋生 广饶县民宗办主任
徐清源 垦利县委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副局长
张建辉 利津县民宗办主任
妙 严 市佛协常务副会长
邱希祥 市伊斯兰教协会副会长
杜丙雪 市天主教爱国会筹备组组长
赵元法 市基督教三自爱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李燕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
附件2:
“教风年”和谐宗教活动场所创建活动进度台帐
单位:
| 序号 | 场所名称 | 创建成果 (XXXX年评为省(市)级和谐场所或未达标) | 存在问题 (未达标原因) | 整改方向 | 整改措施 | 落实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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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各单位可根据情况分别建立总帐和各场所分帐,总帐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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