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关于兵役登记工作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征兵工作条例》和《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山东省兵役登记办法》,现对我区2013年度兵役登记工作通告如下:
一、凡常住户口在本区,2013年12月31日前年满18周岁的男性公民,应持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和学历证明,到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武装部(开发区管委会办公楼A座一楼最西头政法委综治办、接访大厅,电话:8328518)进行兵役登记。
二、全区兵役登记时间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13年6月30日。
三、凡在本通告规定时间内不到规定兵役登记站登记的适龄男性公民,一律视为拒绝、逃避兵役登记,由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按照《山东省征兵工作若干规定》的有关条款给予处罚。
四、在兵役登记期间,开发区武装部将对往年已登记的年满19周岁和20周岁的应征公民进行复核,掌握数量分布和变化情况。
特此通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