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加强建筑工地安全管理,抓好建设领域安全工作“重头戏”。一是进一步加强部门联动。完善施工领域从招投标到竣工验收整体监管体系,全力保证项目前期手续办理完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台账完整、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到位,确保全年不出现一例重、特大安全事故。二是加大对责任主体监管力度。在实施工地监控管理的同时,实行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监理总监签字备案制度,落实施工中签字比对制度,严防管理人员更换、顶替行为发生,坚决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推动安全隐患治理常态化、长效化。三是加强执法检查力度,全面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由质安站牵头负责,以企业安全生产台账建立、项目手续办理、施工现场安全隐患排查等为重点,全面开展施工安全检查和企业自查工作,全力做好监督处罚工作,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确保全区建设领域安全生产工作顺利实施。
二、提高建设领域从业人员安全意识,抓好安全工作源头治理。以维护和保障每一个从业人员的生命安全为重点,不断加强建设领域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建立安全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全面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
三、强化对“第三方”安全机构的监督检查,抓好安全工作“外援”力量。通过不定期对聘请的社会专家、招录的社会机构的工作质量进行监督和抽查,全力保证社会专家和机构的实效性和有效性。
四、加强安全生产应急体系和队伍建设,抓好安全工作后续保障。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关系,明确应急救援组织的机构组成、工作职责、响应程序、后期处置等内容,制定和完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加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开展形式多样的培训和演练,切实提高救援人员的实际操作能力和抢险队伍对汛情、灾情的处置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