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东营港广利港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征求意见稿)已完成编写,现征求公众对本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意见。
1、规划概述及分析
1.1 规划概况
规划范围:《东营港总体规划》确定的广利河口两侧
港口性质:根据已批复的《东营港总体规划》,东营港的性质为:东营港是山东省地区性重要港口,是实施《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和《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的重要支撑,是东营市发展临港产业、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带动地区经济发展的重要依托,是海洋资源开发与利用的服务基地。通过不断完善港口基础设施、提高综合服务水平,逐步发展成为集大型散货、杂货和集装箱运输为特色的综合性港口。《东营港总体规划》中明确:东营港形成以东营港区为主,以广利港区、广北港区和广饶港区为辅的港口体系。其中,广利港区主要为东营市东部地区生产生活物资运输服务。
港区定位:广利港区是东营港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发展的重要支撑,是东营市发展临港产业的重要平台。广利港区以服务东营经济技术开发区和东营市东部地区生产生活物资运输起步,逐步发展成为后方临港工业和腹地经济服务的综合性港区。近期广利港区以散货、杂货、集装箱运输、旅游为主,远期发展滚装运输。
港区功能:根据东营港广利港区的性质和定位,东营港广利港区应具备装卸存储和中转换装、临港产业开发、通信和信息服务、现代物流、综合服务等功能。
港区规模:近期以散货、杂货、集装箱运输、旅游为主,远期发展滚装运输。预测2020年、2030年东营港广利港区总吞吐量将分别达到1700万t和2700万t。
岸线利用:港口岸线利用规划中的“港口岸线”包括公用码头、临港工业及码头和支持系统码头等占用的岸线。根据《东营港总体规划》,广利港区岸线位于广利河口两侧,北侧岸线长
东营港广利港区共规划形成港口岸线长度约
港区布局:规划形成南北防波堤环抱的港池,生产性泊位岸线分布在北防波堤内侧和广利河口南北两侧,形成北作业区、南作业区和东作业区。其中北作业区规划形成岸线5.6km,主要布置通用泊位区和集装箱泊位区;南作业区规划岸线长5.6km,主要为远景预留发展区;东作业区规划形成岸线10.5km,其中口门附近2.3km岸线为近期开发岸线,主要布置通用、集装箱、旅游、液体盐化产品码头,其余岸线为远景预留发展岸线。
1.2 港区特点
港区特点是,(1)吞吐量增长迅速;(2)港区属于新建港区;(3)码头岸线多数为深水码头岸线(4)港区陆域基本通过围垦形成。
1.3 区域资源环境特征
区域资源环境特征是:(1)土地资源丰富;(2)水资源紧张;(3)开发利用岸线资源有限(4)矿产资源丰富;(5)独特而丰富的湿地资源(6)旅游资源相对丰富。
1.4 规划环境问题分析
(1)规划实施引起的水动力、泥沙冲淤变化及对周边敏感区的影响,尤其是对国家生态海洋特别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影响。
(2)港区规模迅速扩大,港区生活污水、油污水等配套收集处理设施若不健全,垃圾转运设施和船舶垃圾接收能力不足,将可能影响港区区域海水水质。
(3)装卸大宗散货时容易造成粉尘污染,例如煤炭、矿石和粮食等在装卸和运输过程时容易产生粉尘。另外,散货堆场在自然风力作用下易产生二次扬尘;
(4)煤炭、矿建材料等大宗散货吞吐量增长迅速,作业粉尘等将可能会影响区域环境空气质量;
(5)规划实施后,广利河口附近海域船舶溢油风险事故发生的概率将加大,可能对国家生态海洋特别保护区、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以及航道和锚地等造成一定影响。
1.5 资源承载力分析
通过对东营港广利港区总体规划实施将占用的资源情况分析得出,东营市国土资源(包括土地资源和海域资源)、岸线资源存量总体上能够支撑东营港广利港区总体规划提出的发展规模,但水资源相对比较紧张。需根据港区建设的不同阶段,不断增加水源地供水能力,由于港口散货及码头道路喷洒防尘喷淋系统用水量也较大、水质要求较低,从节约用水角度考虑,防尘用水应采用中水和雨水,采取措施封闭循环使用,提高水的重复使用率,尽量节约用水。
1.6 规划的环境合理性分析
(1)规划规模的环境合理性
规划实施后东营港广利港区的资源集约利用效率较高,在环境质量方面,港区污水总量相对于城市及其他工业排放量非常少,且港区具备较好的纳管条件,在经过市政管网收集处理后对环境不会构成明显影响,港区对声环境和空气环境的影响也相对较小,但广利港区的建设会使海洋特别保护区淤积量有所增加,在港口项目建设及运营阶段应给予充分重视,制定切实有效的生态补偿方案。同时,环境风险事故对海洋特别保护区将构成一定威胁,应加强风险防范措施的投入和实施力度。在落实相关环保措施的基础上,东营港广利港区规划规模基本具备环境合理性。
(2)规划布局的环境合理性
本次规划中设置三个作业区,其中近期开发的为东作业区,远期开发的为北作业区及南作业区。从宏观上看,本次规划充分考虑了东营市城市空间布局的现状特点及发展趋势,有利于发挥港口在区域经济发展中的促进作用和产业布局中的引导作用。但港区部分位于海洋特别保护区内,其中东作业区、防波挡沙堤主要位于东营莱州湾蛏类生态海洋特别保护区适度开发利用区,进港航道穿越了资源恢复区,预留的南作业区部分占用东营广饶沙蚕类生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资源恢复区。同时,广利港区全部位于莱州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在规划实施前,应针对上述问题与海洋特别保护区和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管部门进行协调并获得其同意,且在实施过程中严格落实《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及《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中相关规定的条件下,东营港广利港区规划布局基本合理。
1.7 规划的协调性分析
《东营港广利港区总体规划》与《山东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东营港总体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定位基本一致,与《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东营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东营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基本协调,与《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山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及《东营市浅海滩涂开发利用规划》存在局部不协调。
2 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2.1 水环境
(1)水动力条件
规划方案对工程周围水动力条件有影响,远离工程海域水动力条件变化不大。工程周围受南北防波挡沙堤的影响,水流与防波挡沙堤平行。规划实施后航道内流速减小,越靠近广利河口(远离防波挡沙堤口门),流速减幅越大,涨落潮平均流速减幅最大达65%;由于围堤的阻隔作用,防波挡沙堤两侧大部分测点流速降低,涨落潮平均流速减幅在4%~55%之间。规划实施后航道内潮差增大,越靠近广利河口(远离防波挡沙堤口门),潮差增幅越大。防波挡沙堤两侧大部分采样点潮差变化不明显。
(2)泥沙冲淤变化
目前工程区域附近海域整体呈微淤积状态,工程建设后,在年代表潮流及风浪条件下,防波挡沙堤口门内淤积厚度相对较小,在口门附近淤积厚度达到最大,然后随着进一步远离海岸航道淤积厚度逐渐减小。航道年最大淤积厚度位于口门附近,达
(3)港区污水对水环境影响
①到2020年和2030年,广利港区污水产生量分别为26万t/a、42.5万t/a,COD产生量分别约为18.8t、30t,BOD5产生量分别约为13.4t、21.4t,NH3-N产生量分别约为1.3t、2.1t,SS产生量分别约为337.9t、561.8t,石油类产生量分别约为155.1t、245.2t;②尽管船舶污水和港区生产废水产生量不大,但由于这两类污水中含油量较高,因此建议按照评价要求配套油污水处理设施;③根据相关临港产业区规划,广利港各作业区污水可纳管对接到规划建设的市政污水处理厂;④总而言之,只要广利港区污水按照相关排放标准处理或者排入市政,杜绝直排,并能够采纳港区污水治理措施的相关建议,配套相应设施,基本不会给近岸海域水环境带来明显影响。
2.2 大气环境
(1)粉尘污染
东营港广利港区总体规划实施后,环境空气影响主要来自于散杂货装卸和储存导致的扬尘污染。据预测,在典型气象条件和按照规划要求采取相应的大气环境保护措施的前提下,2020年广利港区粉尘产生量为1640吨,2030年则增加到2440吨。北作业区规划范围现状为沿海未利用滩涂,未来规划为港区和临港产业配套建设用地,规划实施后,中期广利港区干散货吞吐量较小,远期明显增大,在不同防尘效率条件下,TSP有一定的影响范围,但以作业区和港池上方临近海域上空为主,北作业区后方物流园区也会受到一定影响,但TSP贡献量很低。TSP增量大于0.02 mg/m3(该增量占标准值的10%)的区域仅在干杂货区边界外方圆
(2)油气污染
根据预测,规划实施后东营港广利港区油气产生量极小,到2020年、2030年的油气产生总量分别为55 t/a、110 t/a。NMHC影响主要集中在液化品泊位附近,不会影响到陆域后方环境空气质量,不会给区域环境空气质量带来明显改变。
2.3 声环境
本次评价根据规划目标并结合相关资料对港区噪声影响范围和港区主要集疏运公路噪声影响范围进行了估算。作业区噪声在港界处可达标。规划期内,主要疏港公路两侧
2.4 固体废弃物
在实现规划目标确定的吞吐量的前提下,根据估算,2020年东营港广利港区生活垃圾和船舶垃圾的产生量分别为346.6t/a、330.2t/a,而2030年的产生量约为597.6t/a。和569.4t/a。总体上看,由于规划港区垃圾产生量在东营市生活垃圾产生总量中所占比例较小,规划的实施对东营市垃圾处理压力不大,现有及规划建设的垃圾处理设施能够满足港口总体规划实施后固体废弃物的处理需求。由于船舶垃圾来源广泛,种类复杂,有些可能传入病原体,因此,港口管理部门和地方海事部门应特别重视船舶垃圾的收集问题。
总之,按照现有规划方案的规模进行港区建设,在处理好船舶垃圾收集问题后,固体废物将不会对广利港区及周边环境带来明显影响。
2.5 生态环境
(1)围海造地对海域生态的影响
根据东营港广利港区总体规划,广利港区最大新增围填面积约为3078万m2,该地区底栖生物量为
(2)锚地、航道建设的影响
东营港广利港区总体规划实施后,仅广利港区航道存在疏浚工程,锚地无需疏浚即可满足要求,疏浚面积约4.85hm2。总的来看,疏浚面积较小,但穿越东营莱州湾蛏类生态海洋特别保护区,其建设期疏浚和日常维护,将会对保护区施工范围内的底栖生物造成破坏,但不会对海区的水生生态系统的整体性造成明显改变,对海域生态系统的结构和功能的影响较为微弱。
(3)对生态敏感区的影响
本次港区总体规划的实施将涉及三个生态敏感区:(1)广利港区航道穿越东营莱州湾蛏类生态海洋特别保护区,航道疏浚将会底栖生物造成破坏,悬浮物污染会造成局部性和临时性的影响;(2)南预留作业区占用东营广饶沙蚕类生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在远期开发建设时,将会造成海洋保护区的面积减少;(3)广利港区位于莱州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三区。所占面积占核心区三区面积的2.8%,对保护对象产生一定影响。
(4)潜在船舶风险溢油事故对海域生态的影响
油品泄漏对海洋环境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影响初级生产力的生成。其次,影响海洋动物的生长和生存。第三,消耗海水中大量的溶解氧,所有的海洋生物的生命都将受到严重的威胁。第四,原油中的致癌物质危及到人类的健康。
2.6 社会经济环境
东营港广利港区总体规划的实施,有利于提高港口对地方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带动现代化临港产业等其它海洋产业的发展,提高城市滨海带的产业集聚力,形成多种海洋产业共同发展的格局。规划实施后东营市的城市化将得到更好的发挥,同时也为该地区一些农村的城市化进程提供了机遇,将有利于城市化水平的提高。
2.7 环境风险
根据东营港区规划实施后接卸液体产品的种类,且结合港区的实际情况,将风险事故分为两类:溢油事故和可溶性化学品泄漏事故。
(1)溢油事故
溢油事故模拟结果显示:各种风潮组合下,溢油都会影响扩散范围内的水质、沉积物、生物和景观环境。防波挡沙堤口门位于营州湾蛏类生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适度开发利用区,若在该处发生溢油,溢油会对该保护区产生一定影响,在常风向SSE向风作用下,42h时油膜还会污染该保护区资源恢复区。锚地由于船舶密集,发生溢油事故风险高,若在10000吨级锚地处发生溢油时,在最大不利风向(如E风8m/s)作用下,油膜运动迅速,13h污染营州湾蛏类生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适度开发利用区,17h污染该保护区资源恢复区,48h污染港区。因此必须加强溢油防范意识,将风险事故降到最低,同时加强溢油应急设备和队伍建设,一旦发生溢油,必须在最短的时间内采取溢油应急措施。
建议在东营港广利港区建设小型溢油应急设备库,配备应急卸载设备、机械回收设备、应急围控设备、溢油分散物资、溢油吸附物资、储存及转运设备等设备和材料,至少形成应对100吨溢油事故的围控回收能力,一旦发生溢油事故能够尽快赶到现场,进行围控、回收和清除。
(2)可溶性液体产品泄漏事故
液体产品泄漏事故包括不溶于水的产品泄漏事故和溶于水的产品泄漏事故。不溶于水的产品行为与油类似。溶于水的产品泄漏事故模拟表明:若在营州湾蛏类生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适度开发利用区发生溶于水的产品泄漏,泄漏的产品会对该保护区产生一定影响。锚地船舶密集,容易发生液体产品船碰幢而产生泄漏。若在5000吨级锚地发生液体产品泄漏,由于该处水流扩散条件相对防波挡沙堤内要好,产品扩散范围相对较大,事故发生后应立即采取措施,避免液体产品进一步扩散。
由预测结果可知,规划海域一旦发生较大规模液体产品事故,将会对海洋环境保护目标产生一定影响,若泄露物质具有毒性、腐蚀性等,后果严重,因此应加强液体产品船舶污染事故的防治与应急工作。
3、公众参与结论
公众参与主要从3个层次开展:部门访谈、现场走访及问卷调查、网上公示。参与的公众关于海域使用、港口建设规模、海洋环境质量、相关海洋产业发展等方面问题发表了意见,部门专家比较关注海洋环境风险等问题,各部门对港口总体规划基本持支持态度。
采用发放问卷的方式调查民众92人,收回有效问卷90份,其中有不足20%的公众表示对正在进行的东营港广利港区总体规划毫无了解,民众比较关心港区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如大气污染、水污染、化学品泄漏等,关心港区发展对生活环境、社会就业、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影响。90%左右的民众都支持本次港口总体规划,有4%的人表示反对,但未提出反对理由,6%的人表示无所谓。
4、环境保护对策
4.1 环境保护目标
港口环境质量控制目标、港口污染物排放标准和港口环保管理控制指标按国家、山东省、东营市目前正式公布的相关功能区划和规划制订。到规划实施年2020年和2030年,若相关功能区划和规划有所变动,则按照新的标准进行调整。
4.2 环境保护措施
有关本规划的各项环境保护措施、风险事故的预防和应急措施,内容较多,本节不再重复,着重针对各污染物的主要环境问题简述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
港口施工期应严格遵循项目环评要求,实施环境监理。建设完善的港区特征污水接收处理设施,建议港区生活污水排入市政污水厂进行处理。
随着液体产品、煤炭、水泥和矿建材料等散货码头的建设,同步健全散货装运、堆场的防尘、抑尘设施,对散货在港区的各个作业环节分别采取防尘措施。疏港汽车应选用耗油低、污染物排放量少型号的车型。维修保养应严格执行I/M制度,使汽车和机械设备维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合理安排施工进度和时间,降低施工期的噪声污染。港区内高噪声设施应距离港界
4.3 环境风险防范及应急措施
东营港广利港区应制定完善、严格的环境风险事故应急计划,并随规划实施及时修编。建议港区主要配置应急卸载、机械回收、应急围控、储存及转运等设备,建设应急设备库,形成100t溢油应急能力。同时加快建设VTS、VHF、AIS等支持系统,采取必要的风险防范措施。
4.4 环境管理措施
为落实本次规划的环境保护相关内容,建议东营港管理部门成立专门的港口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专职人员负责港口环境管理,该机构等同于其他常设机构,全面负责履行国家和地方制定的环境保护法规、政策,负责所管辖港区施工期和营运期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并开展环境风险管理以及环境监理工作。
5、规划的修改调整建议
根据《山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广利港区东作业区位于二类功能区,其功能定位与二类功能区的管理要求不甚符合。建议东作业区以接卸集装箱等清洁货种为主,应尽量考虑将东作业区的液体产品泊位,散、杂货等通用泊位移至北作业区内。
6、与其他规划及区划协调的建议
(1)根据《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广利港区东作业区、南作业区南部、防波挡沙堤及航道东部占用了海洋保护区,与功能区划要求相冲突。建议港口主管部门应积极与海洋部门协商,在没有征得海洋部门书面同意之前,本规划不得开工建设。
(2)规划东作业区、部分南、北防波挡沙堤位于东营莱州湾蛏类生态海洋特别保护区的适度开发利用区,进港航道穿越了资源恢复区,规划预留的南作业区部分占用东营广饶沙蚕类生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资源恢复区。根据《海洋特别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应开展海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且规划实施应征得海洋特别保护区主管单位的同意,否则不得开工建设。
(3)规划广利港区位于莱州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的核心区内。应按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管理暂行办法》规定,在本规划实施过程中,各项目在前期工作中,需要对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予以重视,在规划实施前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主管单位的意见,并按照要求对港口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影响专题论证等相关工作。同时建议港区生活污水纳管对接至临港产业区中片区污水处理厂,不新建排污口。
(4)广利港区北部作业区位于《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中市域海岸线及近海保护利用规划港口工业岸线及围填海控制区、南部作业区位于自然保护岸线及海洋保护区,东部作业区位于海洋保护区。因此,东营港广利港区在规划实施前,需征得城建单位对南部作业区及东部作业区的开发的意见后,方可实施。
(5)广利港区北作业区位于《东营市浅海滩涂开发利用规划》浅海滩涂养殖功能区,南部作业区、东作业区及防波挡沙堤位于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内。规划实施前,需与相关单位就南作业区及东作业区、防波挡沙堤占用海洋特别保护区用海问题进行协调。
(6)为进一步减小规划实施造成的环境影响,应科学合理地安排建设时序,建议先期启动东作业区的开发建设,再开发建设北作业区。在项目建设过程中规避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
(7)规划方案实施后会使海洋特别保护区淤积量有所增加,在港口项目建设及运营阶段应给予充分重视,制定切实有效的生态补偿方案。同时,环境风险事故对海洋特别保护区将构成一定威胁,应加强风险防范措施的投入和实施力度。
7、总结论
《东营港广利港区总体规划》与《山东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发展规划》、《山东半岛蓝色经济区发展规划》、《东营港总体规划》的总体目标和定位基本一致,与《东营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东营生态市建设总体规划》、《东营市海洋环境保护规划》等相关专项规划基本相协调,与《山东省海洋功能区划》、《山东省近岸海域环境功能区划》、《东营市城市总体规划》及《东营市浅海滩涂开发利用规划》仍需充分协调。
在落实有关环保规定和措施的前提下,东营港广利港区总体规划实施对周边环境要素和敏感目标仍存在一定影响,将使东营莱州湾蛏类生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东营广饶沙蚕类生态国家级海洋特别保护区、莱州湾国家级水产种质资源保护区产生一定的淤积,同时港口可能发生的环境风险事故也将对上述保护区构成一定威胁。
总体上,在对规划方案进行充分完善,与环保、海洋、渔业等相关部门充分协调,并严格落实本报告中提出的各项环境保护及风险防范措施的基础上,从资源环境角度分析,《东营港广利港区总体规划》基本可行。
6、征求公众意见的具体内容
公众可对东营港广利港区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在评价内容是否准确全面、评价结论是否合理及本次总体规划还存在其它环境问题等方面,提出建议或意见。可通过信函、电话等方式向规划编制单位或环评单位反馈意见。
规划编制单位:东营经济开发区管委会;
联系人:王忠华;电话:0546-8300328。
规划环评单位:交通部规划研究院;
联系人:汪守东;电话:010-59629341。
7、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公示时间:自公示之日起10个工作日。